承兌匯票的貼現是申請人由于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企業去銀行貼現就涉及到一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息計算方法的問題,而且每天銀行之間的貼現利率是浮動的,所以一張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費用必須參考的是具體貼現日當天的銀行公布的匯票貼現利率。
舉個實際例子說明下銀行承兌匯貼現利息如何計算:
假設企業手里有一張2012年3月15日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金額是500萬元,到期日2012年9月17日(因為周末銀行不辦理對公業務所以順延到9月17號),貼現銀行給該企業的年貼現利率是6% ,2012年4月10日到銀行要求“貼現”
銀行承兌匯貼現息的計算公式是:金額×(到期天數/360)×利率=貼現息
企業需要支付的貼現息:500萬元×163天/360天×6%利率=135833元。給企業錢是:500萬-135833元=4864167元。
說明:
?。?)時間4月2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17天+3天=163天(如果是異地貼現另加3天劃款期限)
?。?)利率是各行是按國家票據掛牌價上下浮動定的,如6%是年利率,要轉換成日利率計算,該日利率是6%/360。
備注:對于一些外地票據,或者匯票到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的票據,銀行會根據實際設定調整天數,例如:異地票據(不是同一個城市的),到期天數在原來基礎上(票據到期日-貼現日)再加3天。因為異地票據需要辦理時間。同樣如果到期日是法定的節假日,匯票到期當天也是無法承兌的,這個時候銀行會根據需要再順延調整貼現天數。